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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品格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来源: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6-10-23 15:38:4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推广四川省人民政府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研究成果和经验,促进新时代中小幼品格教育一体化建设,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幼品格教育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研究的通知》,开展品格教育优秀成果评选。现将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各市(州)教科所(院)品格教育研究人员,开展品格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师。

二、具体要求

(一)内容

1.以探讨和解决实施新时代品格教育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具有前瞻性、独创性和指导性,观点鲜明,行文简洁。

2.成果类别包括品格教育论文、实践案例、主题活动设计方案、活动纪实报告等。论文字数4000字左右,其他成果字数3000字左右。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及单位等信息,正文标题下须注明成果类别。

3.参评成果应为近期原创,重复率不得超过30%。已发表或获奖的成果不得参与此次评选,严谨剽窃、抄袭,一经查实不予评奖。

(二)格式

Word文档格式,A4纸张,标题黑体小二号字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首行缩进两字符,页边距上下左右各2.5厘米,1.5倍行距。论文格式见附件1。

(三)数量

每个市州学前、小学、中学段各限报9篇,成都各限报18篇。每人限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最多不超过两人。

三、评选程序

1.成果申报。所有参评成果均在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s://scsjky.cn/)“展评活动”“优秀论文”相应入口上传。上传截至日期为11月22日。

2.市(州)初评。根据工作需要,各市(州)填写本次活动市州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于11月9日前发至指定邮箱。各市(州)于11月27日前完成查重和初评,将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的成果、市(州)推荐优秀成果信息表(附件3)盖章扫描版提交到https://scsjky.cn/。

3.省级终评。四川省教科院将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市(州)推荐的论文进行集中评审,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四川省教科院黄老师028-85882776,邮箱:751305481@qq.com。

         

附件:1.论文格式要求

2.市(州)联系人信息表

3.市(州)推荐优秀成果信息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论文格式要求.pdf

附件2:市(州)联系人信息表.docx

附件3:市(州)推荐优秀成果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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