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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关于举办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的补充通知

来源: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6-09-16 16:42:1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举办2026年基础教育阶段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红·健康心:学生心理素质发展与促进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各市(州)教科所(院)推选的展评教师;观摩教师代表(含领队和观摩教师)每个市(州)不超过12人,成都市不超过30人。 

三、活动安排

(一)报到时间、地点:10月28日14:00—18:00,易安精选酒店(绵阳市科技城新区九洲大道202号);

(二)展评时间、地点:10月29—30日,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市科教创业园区九洲大道102号)。

四、活动方式

(一)展评活动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分组同时进行。

(二)参赛教师分组情况、上课时间及节次由市(州)教研员抽签确定,抽签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10月28日15:30在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启智楼四楼第三学术厅召开展评教师会议;16:10召开市(州)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工作会议;17:00召开评委会。

(二)请各市(州)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于10月10日前将“观摩教师回执”(附件)发送至邮箱:1258549738@qq.com,文档命名为:市(州)+观摩教师回执。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差旅费等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四)联系人:任老师13568424226;黄老师 13880717281。

 

附件:观摩教师回执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

附件:观摩教师回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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